“河长+检察长”机制发力,守护河道安全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县域内三叉河边宋家坪回访时,欣慰地看到之前的水轮泵房(危房)已被拆除,附近的桥边还有新设的安全提示牌与防护栏杆。附近的村民表示,危房拆了,他们心里也就踏实了,路过时再不用提心吊胆了。
2022年5月18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陪同县委领导在辖区内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工作时,发现三叉河边宋家坪附近水坝边存在一栋危房。房屋系砖混结构,有上下两层。但因年久失修,房屋外墙可见较长裂缝,屋内预制板、墙壁出现多处裂缝,地上有成片掉落物。今年雨水较多,而雨水冲刷等因素可能导致房屋垮塌,进而可能阻塞河道,给防汛造成压力。同时,房屋旁的一座桥是两岸居民过河的通道,如房屋垮塌,可能危害过路人员人身安全。了解基本情况后,该院立即介入,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消除安全隐患。
经初步调查取证,该危房为三叉河滚水坝水闸附属建筑物水轮泵房,闸坝修建于1978年,目前已运行44年,存在房屋开裂和闸坝阻水、壅水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院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立案调查,并于6月21日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辖区镇街和职能部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及时消除该房屋安全隐患,隐患消除前应设置警示牌、加装围档,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2022年7月10日,镇街和职能部门书面回复称三叉河滚水坝水轮泵房已拆除完成,安全隐患已消除。下一步将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争取资金对三叉河滚水坝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改造。此外,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其他县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低于涉及洪水位桥梁、栈桥等阻洪建筑物,按属地原则组织全面排查,相关情况报县河长办备案。后续将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民间河长+巡河员+保洁员”的“四长两员”一体化巡查监管体系作用,通过各项检查活动加强河湖及附属设施管理。
长沙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建立以来,已有15位县领导、4位正副检察长参与联合巡河18次,监管全县河湖共14处,覆盖水域1700余平方公里。在此期间,共办理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38件,其中河长办移交线索4件,联合巡河时发现线索2件,均得到有效办理。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机制,持续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为长沙县加快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8/156224852820859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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