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解读宁夏检察工作十年亮点成效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最根本的使命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拼搏、笃行不怠,以检察能动履职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我们推出“宁夏政法工作这十年”专题报道,本期介绍全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数据一 74312人
数据摘要:2013年至2022年6月,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191人,提起公诉74312人。
创新实践:全区检察机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制假售假、妨害公务等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维护疫情防控秩序,2020年以来起诉67人。中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丁某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强化监检衔接,2018年至2022年6月,对监委移送案件起诉329人。
数据二 1455人
数据摘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共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1455人,起诉1614人,纠正漏捕漏诉225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人。
创新实践:依法办理马荣富涉黑案、马兴国涉黑案、吴建华涉黑案等3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按期核查办结中央督导组、各级扫黑办交办线索423件。规范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的工作做法被全国扫黑办肯定。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以来,共起诉黑恶犯罪293人。
数据三 3524人
数据摘要:2013年至2022年6月,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24人、知识产权犯罪110人。
创新实践:联合11家单位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等,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联合自治区证监局签署证券期货行业执法检察联络工作机制备忘录,加大惩防证券犯罪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和运行,落实平等保护,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数据四 3322件
数据摘要:2018年至2022年6月,依法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437人,监督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12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22件。
创新实践:持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与各级河长办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联合自治区水利厅等部门建立涉水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开展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在全国率先推行省级“河长+检察长+警长”制。永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数据五 1911份
数据摘要:2021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和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1911份。
创新实践: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围绕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建章立制,促进诉源治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三个专项”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事例。深入开展反诈、禁毒等宣传活动,三级检察院检察长进党校专题讲授检察公益诉讼课,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讲法治课2182次。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614名农村地区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13万元。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回头看”活动,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
数据六 5549件
数据摘要:2018年至2022年6月,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70件,立案5549件,启动诉前程序471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17件。
创新实践: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形成专项带动、整体推进的公益诉讼检察局面。
聚焦群众“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邮包里”等安全,针对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维修、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2406个;立案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79件,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9人。2021年,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自治区检察院直接办理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推动相关单位排查978家二次供水单位、1089座供水设施,整改问题132处。
数据七 1256人
数据摘要:2013年至2022年6月,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56人,开展心理救助571人;2021年以来开展入职查询15163人次。
创新实践:能动履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开展旅馆业、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专项整治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好“养老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对911件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支持起诉,帮助追讨工资及赔偿金2088.1万元。海原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加强军人军属权益司法保护,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公益保护行动,督促铁路运输部门保障落实军人优先购票、进站、候车、乘车等权益。
数据八 1722人、3152件、203件
数据摘要:2018年至2022年6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97件、撤案2768件,纠正违法1048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722人。对各类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69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29件。对各类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152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485件、421件。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共纠正“假官司”203件。
创新实践:优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全区市、县(区)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全覆盖。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工作,在适度保持案件规模的基础上,增强监督的精准度,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深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切实发挥好“巡”和“驻”的融合优势,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数据九 87.9%
数据摘要:全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36.51%提升到2021年的87.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73%,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15%,均位居全国前列。
创新实践:多措并举推动精准量刑,高质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詹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精品案例”,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做法在全国“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起草的“工作规程”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重要基础。研究提出在全区推行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工作建议,被列为全区政法领域创新性改革事项,在强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保障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数据十 1.16
数据摘要:“案-件比”从2018年的1.58降至2021年的1.16。
创新实践: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2021年刑事案件退查、延期次数比2018年减少67.6%、87.4%。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理环境资源类跨区划案件专业化水平。完善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管理办法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立足业绩指标抓实科学管理,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172名入额院领导办案4083件,其中三级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案419件、列席法院审委会124次。
数据十一 16895件
数据摘要:排查三级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办结的16895件案件,剖析12类问题进行整改并持续深化。
创新实践: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促进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开展“就案办案、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专项查纠整治活动,排查三级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办结的16895件案件,剖析12类问题进行整改并持续深化。对考核指标过多、个别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影响和制约基层工作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完善57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1年以来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161件,常态化开展倒查违纪违法案件和“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8/334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检察文化品牌丨白杨不小恰逢春
- 下一篇: 检察文化品牌丨贺兰山下的重罪检察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