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工作事项清单》 推动“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由兰州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兰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在与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联合印发的“三类监督”《指导意见》以及省纪委《实施办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工作职能和职责权限,吸收总结近年来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中的经验做法,从操作性和时效性出发,在组织领导、统筹会商、协同实施、线索移送、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共38条,对全市“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做出了具体详细要求。
《清单》中对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专项监督工作时,相互征求意见的内容以及问题线索移送时,会商研判的具体事项和移送方式进行了细化,并对协同开展联合监督、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资源互通,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等协同实施方面的事项,列出了11条具体的相关工作。
《清单》中强化了工作成果运用和联合监督整改方面的内容,要求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要及时反馈并抓好督促整改,对监督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进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提升“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整体质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兰州市纪委常委会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和省纪委《实施办法》部署要求,按照《清单》中的具体事项,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系统集成、高质高效,全面深化“清廉兰州”建设,取得更大治理成效。(兰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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