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强化检察建议工作促进溯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206份,收到回复1875份,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99.79%。
6月,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对2018年至2021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梳理研判,发现该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据此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张某某涉嫌非法行医案时,发现张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多次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并在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后继续开展非法行医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6月,该院据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积极回应,推动医疗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全区检察机关多形式发力,让检察建议更具精确性、规范性、公开性。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意见》,对检察建议的统管、审核、报备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积极开展检察建议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1至8号检察建议,提高检察业务人员检察建议制发能力和水平,并把检察建议制发和落实情况纳入各类考核体系,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和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建议制发及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中进行监督,并参与检察建议内容与依据及可行性的论证,增强检察建议的质量。
紧抓检察建议这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发挥检察建议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中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检察建议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监督效果,积极促进溯源治理。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00份,收到回复301份,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100%。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14份。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9/33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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