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沙滩”上描绘乡村振兴蓝图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金沙滩”上描绘乡村振兴蓝图
宁夏永宁:能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到宁夏考察】
2016年7月18日至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宁夏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来到固原、银川等地,深入农村、企业、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调研。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原隆移民村,听取镇区规划建设情况介绍,详细了解闽宁镇扶贫攻坚、福建省对口帮扶等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闽宁镇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命名建设、亲自授牌表彰的全国脱贫攻坚楷模,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成功典范。1997年,来宁夏扶贫的习近平深入调研,启动一项根本性工程“移民吊庄”,让生活在“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西海固群众搬迁到这里。他亲自命名“闽宁村”:“闽宁村现在是个干沙滩,将来会是一个金沙滩。”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闽宁镇探索出了一条康庄大道”“祝愿乡亲们生活越来越好”。
多年来,永宁县检察院牢记总书记嘱托,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实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能动履职的检察担当,持续守护着“金沙滩”上的生态梦、好日子和新希望,为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司法救助守护脱贫成果
防止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精准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着力点。
家住闽宁镇玉海经济开发区的王某是家中的经济支柱。2019年8月,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他昏迷在床十余天,家里不仅失去了经济来源,还因肇事司机逃逸无法获得赔偿。为了治病,一家人四处举债,花费医药费20余万元,王某年迈的父母也因此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和沉重的经济压力。
“王某有3个女儿,均在校读书,大女儿因此事故无奈退学,一家人生活困难。”2019年10月,经永宁县检察院研究决定并审核批准,检察官将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王某父亲手上,及时缓解了王某一家的困境。
近年来,永宁县检察院聚焦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通过建立“联合发力”协同化、“因人施策”精准化、“回访关怀”长效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司法救助成效,共救助42件4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万余元,努力做到应救尽救。
“我们还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通过办案监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手段,形成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立体化保护,不断提升乡村地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永宁县检察院检察长肖声说。
2017年以来,该院对45件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权益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帮助追回工资及赔偿金68万余元;开展事实孤儿摸排救助工作,发现闽宁镇困境儿童36人,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并协助民政部门将上述36人全部纳入社会兜底保障范围。
公益诉讼擦亮“紫色名片”
脱贫,不仅仅守住脱贫成果,更要打开新局面,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真正过上好日子。
宁夏贺兰山东麓位于北纬38度线,是世界上最适合种植酿酒葡萄和生产高端葡萄酒的黄金地带之一。近年来,闽宁镇依托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把发展葡萄酒产业同加强黄河滩区治理、加强生态恢复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独具优势、高质量发展的路子。“检察蓝”的加持,则让闽宁镇的这张“紫色名片”更加亮眼。
“一刮风,漫天的粉尘、煤灰,严重影响葡萄的生长品质。”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有人提到闽宁镇相邻的黄羊滩农场粉煤堆积,影响毗邻葡萄园生态环境和周边大气环境,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
2021年4月,接到线索的永宁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该院经调查发现,2017年12月,杨某以公司名义租赁黄羊滩农场85.82亩土地暂存粉煤灰。租期结束后,贮存在土地上的粉煤灰却未被运走,而且还有不少人将建筑垃圾、杂草等偷倒在此处,导致空气中悬浮颗粒增加,形成扬尘污染。
永宁县检察院分别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县胜利乡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助力乡政府依法处置黄羊滩农场扬尘污染周围环境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强化辖区内污染防治、环境整治,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治理。
经整治,黄羊滩农场堆积的粉煤灰及建筑垃圾、杂草等被彻底清理。为确保长效常治,宁夏黄羊滩农场在固体废弃物清理后的土地上栽种了6000余棵树木,不仅让这块“创伤之地”焕发出勃勃生机,也让周边葡萄园多了一道生态防护。
据介绍,2017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4件53人,对4起滥伐林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补植复绿费7万余元;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公益诉讼服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监督活动等,办理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24件。
以未检力量守望未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向城市,留守儿童问题在闽宁镇也越发凸显。如何以检察力量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永宁县检察院始终立足实际,将未检工作不断做实做细。
2021年5月,小治(化名)因盗窃路边停放的三轮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小治父母均忙于生计,缺乏对小治的陪伴和教育,致使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小治不满16周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但对小治的教育帮助并没有结束。
2021年7月,永宁县检察院决定对小治开展分级预防观护帮教工作,同时对小治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对小治履行监护职责,并告知其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在后续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小治目前就读于闽宁镇某中学,学习成绩优异。
据悉,2017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共对8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分级预防观护帮教工作,帮助21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孩子的事是关乎闽宁镇发展希望的大事。永宁县检察院坚持乡村振兴普法先行,由检察长及另一名院领导分别担任闽宁镇两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进校园、普法进乡村等各种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为了护航孩子健康成长,该院通过办理闽宁中学门口私家车非法运营拉载学生公益诉讼案,促进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同时协调开通公交专线,有效缓解学生乘车难问题;通过办理校园门口流动摊点售卖“五毛食品”公益诉讼案,以点带面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相关商品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商户21户并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在联动联治中推动形成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溯源治理,为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肖声说。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8/33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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