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沙湾检察:应“疫”而动 专项监督保供稳价 助力防疫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借机囤积物资、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近期,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保供稳价维权、助力疫情防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疫”为令、应“疫”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诠释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担当。

  检察官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市区重点农贸市场、蔬菜肉类批发市场、零售超市等场所,走访了解市场内米面粮油、蔬菜、肉类、生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药店药品供应情况,核查进货凭证、抽样检查、实地查看、现场询问,调查了解食品药品是否安全合格、价格是否合理、供应是否充足等情况,查看经营商家疫情登记台账、商品销售台账、查验食品检验检疫、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调查发现,市区蔬菜肉类等群众生活物资和基本用药供应稳定,各批发市场和超市内粮油、生鲜、蔬菜、肉类等种类丰富,价格也和平时一样,市民有序购买。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鲜肉、蔬菜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健康证过期,少数店铺未全面落实明码标价、消毒记录不全等违法情形。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建议加强市场管理和引导,保障疫情期间辖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防控疫情不松懈,履职监督不停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李茜说,此次专项监督旨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有效拓展检察监督维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稳妥有效地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以履职成效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彰显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责任和担当。

  来源 |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

  通讯员 |余传备 刘芹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评论功能现已开启,但需要关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gkVh8HmgblkEQqBEjDTMA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