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故事 | 存档服务被设卡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期,由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摄制的警示教育片《档案里的“蛀虫”》在当地播出,片中该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原馆长谢某某谈及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悔恨不已。
谢某某案的查处源于大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的一封署名为“大部分建筑商”的举报信,信中反映谢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建筑企业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存档过程中大肆“吃拿卡要”。接到举报后,大足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力量兵分多路展开调查。
“哪些情况下建设工程档案审核不过?审核不过对建筑企业有什么影响?”核查一组首先找到谢某某谈话。
“如存在建设项目资料不齐全、扫描和装订不规范等问题的,就审核不过,不能入馆保存,企业也就不能完成竣工验收,也不能进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会影响项目建设工期。”谢某某说。
“对于审核不过的,你们有没有帮助他们整理、装订档案并收取费用?”核查一组持续发问。
“对审核不过的,我们只能告知对方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没有帮助他们整理、装订过档案,更没有收取过任何费用。因为我们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收费许可,也没有收费项目。”谢某某回答。
与此同时,核查二组传来消息,初步查实谢某某利用他人身份开了一家复印店,通过其同学张某某为档案馆扫描、装订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并通过张某某收取高额扫描费、装订费等相关情况。
面对核查组摆出的确凿证据,谢某某自知无法隐瞒,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谢某某在负责档案工作期间,发现前来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的建筑企业或多或少存在资料不齐全、装订不规范等情况,于是伙同其他同事,通过在接收档案过程中“设卡”,引导其到张某某处扫描、装订相关材料,并借此收取企业相关费用。
经查,仅2016年到2019年,谢某某就通过张某某收取建筑企业扫描费、装订费431万余元,其中156万余元被谢某某用于发放张某某工资、档案馆职工福利及档案馆违规开支,275万余元被谢某某用于购买房产、理财产品、高消费等。最终,谢某某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受贿赃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本案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也受到了严肃惩处。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大足区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区住建委开展住建行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区纪委监委立案8件8人,区住建委共有48名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相关问题。同时,督促区住建委完善《管理服务事项回访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通讯员 何春路 王廷志)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209/t20220902_590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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