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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 李茜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8月30日,李茜作为新疆代表之一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当听到总书记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的时候,李茜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几度热泪盈眶,终身难忘,今后唯有努力奋斗。”她说。

  李茜,现任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在检察战线15年,无论岗位如何变动,矢志从检的初心不变,一心为民的情怀未减,先后办理和指导办理故意杀人、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1200多件,以“零错案、零差错”的骄人业绩践行着“让人民满意”的铮铮誓言。先后荣获“全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能手”“全疆优秀公诉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今年1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

  李茜常说,检察官作为“公益代表人”和“法律守护人”,应当以追求法治下的公平正义、让人民满意作为自己的理想和使命。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20年,她受命担任专案组组长。面对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和无罪辩护,她与同事连续奋战15天通阅了262本案卷材料及扣押的所有书证,从一份不起眼的《保证书》中发现端倪,查找出隐藏的违法犯罪线索13条,新查证犯罪事实11起、违法行为6起,最终拿下了这块“难啃的硬骨头”。

  让人民满意,就要为人民主持正义。2020年,她承办了邓某林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向侦查机关提出补查意见452条,梳理移送涉黑财产4070余万元,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成功办理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疆涉黑第一案。

  由李茜办理的这两起涉黑案件均入选2020年全疆检察机关“百佳案例”。她自己也被评选为优秀检察官。

  把求极致、做工匠的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检察产品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她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时,被告人刘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她反复翻看案卷材料,发现刘某与其女友的聊天记录存在“猫腻”,最新证据证实了刘某指使女友先购买毒品、后用以贩卖的行为,最终刘某被认定为该案主犯、判处无期徒刑。

  让人民满意,就要有一份为民情怀。她经常和同事说,“每个案子的背后都连着一个家庭的命运,我们在铁腕办案的同时,还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用人文情怀彰显法律温度。”在办理一起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故意杀人案中,她依法积极建议法院从轻判处3名被告人,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相融合,全力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该案后来被选入全疆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让人民满意,就要有一颗为民真心。在办理卢某杀夫案中,看到一夜成为“孤儿”的小怡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李茜并没有“案结事了”,而是第一时间与小怡的奶奶取得联系,通过对小怡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她修复心理创伤,并向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交了详细的司法救助线索,为困境中的小怡送去了6万元司法救助金。



  人民群众有了新要求,我们必须“听得到”,才能“跟得上”。2022年7月,李茜到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任代理检察长,她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会同市工商联委派检察官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她也成了全疆第一个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的检察官。

  “人民满意不是金字招牌,而是奋斗目标。” 李茜说,如果不能持续跟上人民群众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新要求,“好评”也会变成“差评”、“满意”也会变成“不满意”。今后,我将带领全院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努力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都当成“天大的事”来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守心”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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