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把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庭审一线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看着熟悉的同事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心里太震撼了。人不能忘本,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忘了这一点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1月8日,参加完法院庭审旁听的烟台市福山区清洋街道宋家疃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孙全江感慨地说。
当天,福山区法院对清洋街道大沙埠居民区原党支部书记吕某峰职务侵占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经查,2010年至2015年期间,吕某峰在大沙埠居民区拆迁过程中,将大沙埠居委会集体所有房产以居民个人名义上报,违规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另外,吕某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资金以支付工程款名义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2020年11月,吕某峰被开除党籍。
福山区纪委监委组织清洋、福新、东厅等街道的村(居)负责人,旁听了该案庭审,这些村(居)近两年都涉及房屋征收拆迁或土地征用工作。“这种现场旁听更直观、有力,给我们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东厅街道北庵沟居民区党支部书记李玉海说,“下一步工作中,我一定会秉持公心,时时处处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这次庭审旁听是福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组织开展的第一堂廉政教育课。除了精准确定参与人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庭审警示教育的辐射作用,探索“1+3模式”,即以庭审警示教育为圆点,组织参加人员就旁听感受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相关村(居)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庭审案件剖析材料作为警示教育教材,开展为期一周的“学、思、鉴、改”整改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措施,延伸警示教育半径,提醒村(居)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把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法庭庭审一线,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是警示教育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的举措之一。”福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将以该案为切入点,对辖区村(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挖廉政风险点,努力探索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新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烟台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cjy/202101/t20210121_116405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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