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要闻 >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文义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文义简历

  刘文义,男,汉族,1963年3月生,辽宁兴城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1.10-1984.12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古塔办事处会计科综合员。

  1984.12-1986.12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会计科干部

  1986.12-1989.10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会计科科员

  1989.10-1990.02 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负责人

  1990.02-1992.08 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副科长

  1992.08-1996.06 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科长

  1996.06-1997.09 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理事会党组副书记、理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7.09-1998.09 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党组书记、主任

  1998.09-2000.10 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正处级)

  2000.10-2003.12 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正处级)

  2003.12-2006.0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葫芦岛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08-2012.0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09-2018.1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

  2018.10-2018.1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11-2019.06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

  2019.06-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0/12/03/030068230.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