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要闻 > 正文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抚顺市纪委监委消息: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明友简历

  张明友,男,满族,1964年2月出生,吉林辽源人,大专文化,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8-1984.02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关家小学教师

  1984.02-1988.02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中学教师

  1988.02-1991.08 新宾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教师(其间:1985.08-1988.08在抚顺市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08-1992.05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团委干事

  1992.05-1995.03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团委书记

  1995.03-1996.08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事

  1996.08-1998.08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科员

  1998.08-2001.11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副科)

  2001.11-2004.02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

  2004.02-2006.02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有制经济党工委书记

  2006.02-2010.12 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党委书记

  2010.12-2012.03 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党委书记、副县级待遇

  2012.03-2012.06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杂木镇党委书记

  2012.06-2012.10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大四平镇党委书记

  2012.10-2013.01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大四平镇党委书记

  2013.01-2017.08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

  2017.08-2017.09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选、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

  2017.09-2019.05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县长、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

  2019.05-2019.08 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县长、总工会主席

  2019.08-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抚顺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0/11/13/030066217.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