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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淳安县进行了巡视。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淳安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紧抓实,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用整改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成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县委常委个人摆进去,对照问题、剖析根源,切实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强化“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意识,提高务实整改、担当整改、刚性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责任压实、措施落实、问题改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常委和政府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综合办公室和整改督查办公室,并专门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房地产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由县委书记牵头,逐条研究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面压实巡视整改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负总责、带头抓整改,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从严落实“一岗双责”,领衔问题整改,各乡镇、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狠抓整改。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县四套班子会议、整改任务交办会、专题协调督办会等各类会议20余次,及时研究部署、高效协调问题、严肃督促推动,形成了上下齐抓整改的良好局面。从严落实“六见”整改要求,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表格化、清单化”管理,整改进度实行“十天一通报”,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治标治本,及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50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95件,办结率为98.8%。对巡视组移交的28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3件,办结率为82.1%。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41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处分29人(开除党籍1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2人);给予政务处分9人(开除4人,解聘1人,撤职2人,警告2人),其中4人受到党纪政务双重处分。问责处理23人,其中免去领导职务1人,诫勉9人,通报10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27人。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新制定制度28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232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765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三个示范’重要指示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和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精心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构建以大旅游、大水业、大健康、大文创为重点的深绿产业体系。率先开展“两山银行”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制度、金融、技术、经营模式创新,10月9日淳安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加大深绿产业招引,截至11月底,新引进产业项目63个,实际到位资金9.42亿元,新增税源项目19个、纳税2.08亿元;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兑现资金15.43亿元,受惠企业14096家(户)。

  (二)加快推进在杭“飞地”建设。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飞地”经济发展,9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进行协调推动。制定实施《淳安异地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加速推进“飞地”土地落位及项目建设,工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相继建立,钱塘新区明浦物流园投用,西湖区千岛湖智谷建成运营,云栖小镇智邦大厦开工建设,形成“有地、有楼、有产、有税、有保障”的异地发展新格局。强化“飞地”招商引资,截至11月底,累计落地项目105个,完成招商引税1.17亿元。创新“飞地”管理体制,组建成立杭州千岛湖区域合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淳安县对外合作与投资促进局和浙江千岛湖对外置业集团公司。设立“飞地”党群服务中心,涉及税务、商事登记的49件事项均可在杭州线下办结。

  (三)决战脱贫攻坚,破解群众增收难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三个清零行动高质量完成全面小康攻坚任务的通知》,加强会议部署、专项督查和督促落实,全面完成“三个清零”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先富带后富”行动,6351名带富能力强的党员群众,通过开展创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结对慰问等多种方式,与11173名低收入农户结对,预计年底可促进增收近400万元。加强低收入农户技能培训,实施中药材种植、中华蜂养殖、有机茶培管、高山蔬菜种植、水果栽培等实用技能培训1195人,并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研究制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大茶、果、菜、药、蜜等产业精准扶持力度。

  二、关于“临湖整治综合成效尚需持续巩固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拆后复绿复林质量。完成碧水湾酒店、JW万豪酒店、清心山庄3个省委巡视反馈的拆后复绿复林质量不高项目问题整改,并坚持举一反三,分别在6月、8月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9月进行现场复核。将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提升完善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专项工作考核,涵盖后续权证变更、后续处置利用、后续场所管护等后续巩固提升工作,涉及64家责任单位。

  (二)加快收回转功能项目利用。8个房地产酒店类项目逐一明确后续利用功能定位,其中逸和源项目改造成“两山”高层次人才集聚区,于8月16日开园;千汾线源头驿站按要求开展驿站服务,山水间微酒店与中科院南京地湖所合作共建水生态科研基地。70个土地类项目已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分类处置利用。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实行项目后续利用进度报告制,开展不定期督查等。

  三、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消薄增收。对假借租赁河道、荒地等名义拨付资金,充当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问责处理。召开全县消薄工作专题推进会,形成行政村调整后“一村一策”计划书,制定实施20万经营性收入计划。推进强村带弱村行动,实施帮扶项目84个,预计可带动集体增收200余万元。截至目前,337个行政村有333个完成“3020”消薄任务。

  (二)加强危房排摸改造。完成76户D级危房治理改造、19户新增因灾毁房困难户精准救助。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淳安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落实长效防控。

  (三)严查资金违规使用。及时查处巡视组反馈的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资金和乡财政资金问题,退回补助资金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批评教育问责、诫勉问责等处理。组织开展全县危旧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在乡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部分乡镇进行重点抽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部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梳理整改和主体责任落实抽查检视。查处“一案双查”问题1起、处理2人。加强警示教育,对17名酒驾、28名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对3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进行全县通报。建立“巡察画像”机制,对72名县管干部、18名中层干部进行精准画像。

  (二)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制定下发《关于抓好政治监督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淳安县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专项领域整治,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起29人,查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1起2人。全面梳理排查全县领导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强化干部任用审核,对拟提任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开展“凡提四必”、“十部联审”。

  (三)提升政治巡察站位。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巡视巡察精神学习力度,实行巡察工作一轮一汇报一研究,建立分管县领导参加巡察意见反馈大会制度,落实落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配强配齐巡察干部队伍。

  五、关于“重点建设领域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房地产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完成6个直接出让农用地项目手续补办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加快阳光水岸项目破产清算资产处置进度,基本完成阳光水岸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问题巡查检查,从严审核规划设计变更、容积率调整等问题。

  (二)开展招投标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清查2015年以来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对14个违法发包问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对3个违法转分包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查处串通投标案件,相关人员依法移交县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转、分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规范化长效管理制度。

  (三)聚焦重点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问责9人。聚焦重点领域,对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科(人防科)原二级主任科员胡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947万余元。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住建局、规资局等部门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决策制度、项目监管管理办法、地价集体会审制度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房地产领域违法违纪通报曝光力度,通报曝光案例2起2人。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四风”问题纠治。完成有变相建造楼堂馆所之嫌项目调查核实,下发《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开展公共资源内会所整治“回头看”专项督查,排查国有资产1351处,严防隐形会所。持续开展“四风”纠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574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17人,通报典型案例1批次3起3人。收缴退回津补贴58.9755万元,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二)从严规范公务接待。从严从紧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公务接待登记等相关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及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的通知》,对会议安排、物质采购等严格规范财务支付管理。成立检查组对乡镇部门公务接待、餐饮浪费等开展监督检查,完成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4个。

  (三)深入问题检查整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淳安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开展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村级“零招待”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11个乡镇完成问题整改,对1个乡镇进行全县通报,予以党纪问责处理7人。

  (四)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修订完善《淳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化保障平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车辆“12345”标识制度,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常态抽检。

  七、关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三不”问题查处。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淳安客112号”客船沉没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并按规定做好资产核销工作。从严整治“三不”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三不”问题67起105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3起5人进行全县通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货物与服务采购等交易行为管理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意见,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规范公租房、廉租房管理。对365户租房户进行全面排摸,腾退转借户38户,清退转租户10户。对圆梦家苑、茶苑小区等公租房小区安装智慧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对违规发布提供公租房房源信息的两家中介机构暂停房屋网签资格3个月,并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问责和警告处分,并责成县住房保障中心向县住建局党委做出书面检查。

  八、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任前干情收集研判。完善任前干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严防“带病提拔”。对8名干部提任情况开展倒查,形成“一人一档”自查报告。完成全县县管领导干部信访情况梳理排查和分析研判,对28名提拔任用和进一步使用对象严格落实征求纪委意见和干部考察“十部联审”制度,其中1人因“凡提四必”审核未通过予以暂缓提任。强化防范“带病提拔”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干部举荐工作办法,落实书面实名推荐及责任倒查机制;制定出台个人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更精准深入了解干部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二)优化干部使用调整调配。对历年来干部提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20年7月以来新提拔县管副职18人,其中3人为“90后”,7人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针对配备较为迫切的专业性岗位,通过综合比选提任6人。推动城乡干部有序合理流动,7月以来从部门交流到乡镇7人,从乡镇交流到部门6人。

  (三)严格执行干部酝酿制度。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程序》,规范执行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部务会议干部议题的各项程序。修订出台《淳安县县级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选任程序和相关要求。

  (四)加强干部信息收集运用。加大拟提任县管干部亲属关系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延伸至中层干部调整任用。注重干部出生地、成长地分析,不断优化班子成员经历结构。抽查88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对6名存在瞒报漏报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形的干部,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规范组织员职务配备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规范正、副局级组织员(纪检员、信访督查专员)配备管理及相关待遇政策口径》,规范明确政治、经济待遇。

  (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撤销青溪新城建设管委会、姜家产业区块管委会等2家违规设置的正科级机构,优化调整行政机构,新组建对外合作与投资促进局,同步撤销江东杭千(扶贫)开发区管委会。

  九、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村社党组织书记年龄结构。在新一轮村社党组织换届中,新当选党组织成员平均年龄为45.9岁,较上届下降2.7岁,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7.8岁,比上届下降2.2岁。制定《村级组织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建设。全面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培养计划,通过换届选举“选一批”、镇聘村用“聘一批”,到2021年3月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均有1名以上大学生在村工作。

  (二)深化村级“带富领头雁”培育工程。建立消薄增收竞赛激励机制和奖惩政策,创新设立“四种人”标兵星级评定,深化“党建双强”三级擂台赛,大力推动“能人回归”工程,选优配强村级“领头雁”队伍。

  (三)加强村“两委”干部日常履职管理。制定村“两委”干部日常履职规范,明确村“两委”干部在村工作时限。完善村“两委”干部报酬机制,建立年青村干部任职保障机制,统筹一定职数专项用于32周岁以下淳安籍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同步享受人才引进、产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四)开展专项巡察查摆问题。全面启动第三轮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156个村(社)发现扶贫领域问题57个、23个乡镇和8个扶贫责任部门专项监督发现问题42个,99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监委对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

  (五)营造风清气正村社环境。严肃查处村干部涉黑涉恶现象,已查处村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涉黑恶举报问题进行督查整改,解决问题11处,排摸换届风险点738个,制定防范化解措施959条。

  十、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汾口浪川城乡统筹产业发展示范区实际利用。汾口浪川城乡统筹产业发展示范区已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规划修编并评审,关键性交通项目—杭淳开高速完成省级工可预审,并报国高网项目。完成汾口孵化楼主体建设和园区道路绿化及管网工程,汾口综合供能站将于年底前完工。强化园区土地临时过渡和复垦开发,对尚未办理“农转用”的预征用土地临时移交给所在乡镇作为“消薄增收”基地,目前已实施项目有汾口千亩芍药园、急性子园、浪川农作物园等;完成260亩高标准水田复垦,打造成为农旅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妥善解决白象湾现代农业养殖园区项目闲置问题。成立白象湾项目工作专班,积极稳妥推进项目整体清退工作。针对即将解除流转协议的农业园土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目前正与多家农业企业对接洽谈。现阶段将农业园区块暂作为村集体“消薄基地”,加快恢复耕种,现种植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已解决土地“抛荒”问题。

  (三)从严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缴制度。加快阳光水岸项目破产清算资产处置进度,基本完成阳光水岸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从严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严禁在出让金全部缴清前交地,对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情况按规定收缴滞纳金。

  十一、关于“审计指出的问题仍需加大整改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全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加大力度推进处置工作,现已通过收储、闲置费收取、督促开发等完成项目处置4个,正在协商谈判土地收储项目11个,督促企业主体加快开发项目4个,通过修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开工项目5个。9月份以来完成闲置土地调查取证22个,10月已提交县规划土地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目前正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推进。同时,建立地块所在地乡镇(平台)与住建、发改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交地后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督促提醒。

  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高标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一是持续整改抓落实。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严防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继续整改推进的问题紧盯不放,倒排时间、严格举措,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落实落地落效。二是健全机制谋长效。坚持“当前改”和“长远立”相统一,力争做到整改一批问题、破解一批顽疾、理清一批举措、健全一批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三是统筹联动推发展。坚持将问题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政治生态、推进淳安全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省委反馈问题整改为推动,加快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高水平做好“两山”转化、深绿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打造“重要窗口”生态特区魅力风景线蓄势赋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069261;邮政信箱:新安北路18号中共淳安县委;电子邮箱:caxw001@163.com。

  中共淳安县委

  2020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8/032858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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