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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一百四十八期:"老板村官"一味敛财陷牢笼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金雪传法庭庭审现场

  

  金雪传远程庭审现场

  “我认罪,我曾经真的想把合作社打造成富阳第一,但我却把初心丢在了半路上……”站在被告席上,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金雪传忏悔道。

  2020年9月30日,当地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宣判,其在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任职期间累计受贿3050万元,向他人行贿金额267余万元……这串触目惊心的数字,揭开了这位曾经筑梦“富阳首富村社”的带头人那些沾满权钱交易的“生意经”。

  “拍板权”:项目开发的幕后交易

  在社里老人心目中,金雪传从小不爱读书,脑子却很“灵光”。早在13岁时,他就辍学经商,18岁的时候已经做起一档烟酒生意,不久后更成立了一家烟酒公司。生意的顺风顺水,人情往来的熟稔,使他渐渐在当地形成了威望。2009年,31岁的金雪传头顶“成功企业家”的光环,被推选为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分管市场部,主管业务往来、招商引资。

  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金雪传的运作下,很快迎来商业开发的热潮。2011年,某公司找到合作社,提出在乌鸭塘自留地上开发商业项目。双方一拍即合,在社员期待中签订了合同。但几乎没有人知道,早在合同签订前幕后交易就已展开。

  当时,该公司股东余某找到金雪传,转账给他100万元,希望他在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在利益分成上给予照顾。事后,金雪传果然在项目推进、征地拆迁上积极为该公司“代言”,在合同谈判上给予照顾。该公司也“投桃报李”,于2012年1月再次通过银行转账送予金雪传300万元。虽然合同签订后的五年里,该公司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建成项目。但就金雪传而言,已然尝到了甜头。

  2016年,金雪传故技重施,再次利用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拿到了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乌鸭塘自留地的开发权,并收受该公司所送钱款2200万元。

  “恩惠账”:收拢人心的“糖衣炮弹”

  “以前潜规则思想泛滥,认为在合作社土地上搞工程,就必须跟我搞好关系。既然项目推进离不开我,我拿点好处理所应当。现在才知道,所谓的离不开,无非就是自己滥用职务的权力,追求名利双收。”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金雪传回忆着这些年在用权行事中目无规矩、不遵纪守法件件往事时,羞愧地低下头。

  为何合作社社员如此信服金雪传,他一出面纠纷就能平息呢?原来,金雪传自有一套拉拢人心的“恩惠帐”。

  在富阳各村社,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福利待遇最高,社员每年都有一笔可观的分红,社员子女上学、看病医疗都有动辄数万的补贴。金雪传自己还每年两次请社里所有50周岁以上老人吃饭,出资10万办年会,不时修筑亭子、公园等公共设施。

  社员们只知道是金雪传上任后带来的诸多福利。金雪传对外宣称这些费用全是自己掏腰包,实则源于辖区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发商、总包单位以及劳务单位的行贿。而他刻意开支这些福利费用也自有算盘:一是提高社员支持度,形成个人威望;二是转移群众视线;三是在政治上博取荣誉和地位。

  “中间商”:目无法纪的“司法掮客”

  正是一笔笔的“恩惠账”的收拢,让金雪传长期在工程上牟取利益却无人反对,甚至还在2014年被社员推选为金桥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社员的默许使得金雪传行事作风更加地猖狂。

  “我决定的事情也会召开班子会议、股民代表大会,但只不过是走形式,一般他们不会反对,大部分人连建议都不会有。”对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程序,金雪传如是说道。合作社其他班子成员也向办案人员表示:“金雪传做事比较霸道,但是他有能力,社里镇得住、外面吃得开,大家都要仰仗他,所以他决定的事情我们不敢也不会去反对。”

  习惯了霸道行事的金雪传已经不满足于合作社内的权力,开始挖空心思结识司法领域的工作人员,企图在司法领域也可以享受“特殊待遇”。据调查,2013年金雪传为该区秋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多次找到杭州市拘留所民警陈明(另案处理)打探案情,先后送给陈明现金100万元和近35万元的轿车1辆,意图让徐某某免受刑事处罚。2016年至2017年,他又故伎重施,先后为该区裘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等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行贿罪、诈骗罪的多名人员请托说情,送予陈明现金、车辆等财物,价值人民币一百多万元。

  最终,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金雪传犯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罚金人民币60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3/0328779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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