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火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松阳县委批准,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对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火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火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国外投资入股,违规借贷,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涉嫌高利转贷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火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徐火明简历:
徐火明,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浙江松阳人,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4年9月-2020年8月 松阳县叶村乡文书,竹源乡文书,四都乡副乡长,大东坝镇副镇长,板桥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党委书记,西屏镇镇长助理、党委委员,望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西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西屏街道党工委书记,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2020年8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松阳县纪委县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7/0328569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