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一百四十二期:思想不设防 终究被"围猎"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在人生的转折关口,舍弃了原本好生态的圈子,自甘堕落投身于一个乌七八糟的坏圈子,就注定了违纪违法犯罪的结果……”这几句令人深思的话语是一份忏悔书中的一段文字。而写下这忏悔书的是原海宁社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正环。
那么,朱正环这段忏悔文字的背后,到底有怎样一段人生经历和心路历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一旦喝熟悉了,喝多了,有些不该说的话就敢说了”
让朱正环人生道路发生转折的是他走上国企领导岗位的这一年。
2010年,朱正环被提拔为海宁社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负责分管工程项目。正是这样的身份,令很多工程建筑老板千方百计想要与其搞好关系,以便在业务中能得到更多“特殊”照顾。
为了拉拢与朱正环之间的关系,刚开始这些建筑老板也煞费了一番心机。不过,没多久就摸到了“门道”——只要邀请他喝酒,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在得知朱正环喜欢应酬,尤其喜欢饮酒这一嗜好时,老板们便纷纷设宴,以借助推杯换盏之际,拉拢靠近、奉承诱惑。而朱正环对于各色饭局酒局,往往是每邀必到,欣然赴约。
在酒精的麻痹下,朱正环一下子失去了抵御诱惑的定力,丢掉了党性原则,失守了法纪的底线。直至留置他才幡然醒悟:“他们投我所好,请我喝酒,一旦喝熟悉了,喝多了,有些不该说的话就敢说了,不敢做的事就敢做了。”
“最后悔的是第一次收钱的时候,那场心理战争没打胜”
酒桌上与朱正环“喝”熟悉了的工程建筑老板们,接着又使出了拉拢腐蚀的另一种手段——钱财贿赂。
2012年9月一天,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某揣着10万元现金,找上了朱正环。
“那天在杭州一宾馆房间里,有个项目经理送给我10万块钱,其实当时我脑子是一片空白的。这个钱我拿回来以后,我当时觉得非常烫手,要不要退回去?内心斗争了好几天。”对于那一次的经历,朱正环多年后仍旧记得十分清楚。
然而,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当时就反复自我安慰,拿点钱这么隐蔽,又在杭州,谁能发现?”
贪欲的阀门一旦被打开,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对于别人送上门的每一笔钱财,朱正环都毫不推脱,一一笑纳。2013年,在某次饭局后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板褚某某10万元;2012年至2016年连续五年春节期间,收受某设计院负责人陈某红包共计5万元……
酒局中打开的口子,最终让朱正环掉入了被“围猎”的陷阱。
据调查,2010年至2020年5月,朱正环累计受贿笔数53笔,涉案金额128.5万元,涉案行贿人员9人。
“对权力缺乏最起码的敬畏心理”
正所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老板们设下一次次酒局、送出一叠叠红包的真正目的,就是想利用朱正环手中的权力换来更多利益。
2010年,时任海宁市社发集团副总经理的朱正环,是当时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大脚板乐园等多个重大市政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由于当时海宁社发集团新组建不久,单位内部一些如财务、审批等制度尚未完善健全。这让朱正环在其分管的领域有着相当大的话语权,有的环节甚至可以一个人说了算。
不受严格制约监督的权力,势必成为腐败的工具。
被贪念冲昏了头脑的朱正环,当初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早已将党纪法规统统抛诸脑后,随意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工程款结算等环节,给予他人特殊的关照和通融,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3年,在海宁市文化宫项目中,为项目变更和工程款结算等环节大开“方便”之门,事后则收受了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汪某某所谓的感谢费5万元。2014年,在大脚板乐园游乐项目引进过程中,未经招投标等程序,便让某公司以“试运营”的名义进场经营,事后同样收取了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好处费10万元。
“对权力的认识与运用缺乏最起码的敬畏心理,只看到了权力光鲜的一面,却看不到权力不正确运用带来的严重后果。正是对权力的认识不清,致使我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来者不拒,一发不可收拾,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朱正环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然而,这样的“清醒”认识终究来得太迟。
2020年5月,朱正环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同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朱正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价值人民币128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20年11月3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正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04/0328658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