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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南粤清风网    作者:佚名

  为加强警示教育,近日,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清城区供销合作社原主任邱劲刚,原副主任黄益、冼勇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以及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清城区供销合作社以会议费、培训费、春节值班补助、加班补助等名义,给该社班子成员及各镇街供销合作社主任等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79860元;以开展工会活动的名义,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共计价值14600元。此外,该社还存在无公函接待、超范围接待以及提供高档酒水接待等问题,共计开支159084元,并将其中98453元转嫁到下属单位和镇街供销合作社报销。邱劲刚和黄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冼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纪所得。

  二、佛冈县财政局司机冯灼辉、冯浩安违规刷卡消费单位加油卡问题

  2013年1月至2019年4月,冯灼辉、冯浩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临时保管的单位加油卡分别多次为其私家车加油以及购买香烟、食品等。其中,冯灼辉违规刷卡消费112次合计13070.51元,冯浩安违规刷卡消费32次合计2834元。冯灼辉和冯浩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纪所得。

  三、英德市沙口镇民政办原主任蔡洪辉办理临时救助审批严重超时问题

  2017年2月,蔡洪辉收到该镇清溪村村民朱某某的临时救助审批表后,未及时处理,累积了一批审批表后,于2018年2月28日集中呈送该镇分管领导签批,致使该镇临时救济金审批严重超时,导致朱某某临时救济金直至2018年9月5日才发放,未能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救难”的功能作用,造成不良影响。蔡洪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清远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QY/8132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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