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制发方案改变民事检察“三低两少”现状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任喜花)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区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并发布《全区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方案》。此前,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针对全区检察机关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低、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低、抗诉改变率低、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少、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少等问题,提出在全区开展“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针对“三低”问题,此次行动部署会议提出以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优先提升为引擎,带动抗诉案件改变率重点突破,稳保民事监督主责主业基本盘;针对“两少”问题,会议提出以部分盟市率先突破为带动,分层分类确定工作亮点,建立院级或跨院专业检察官联席会,打造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3/t20230323_6092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甘肃: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积案清理
- 下一篇: 北京大兴区:实质性化解争议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