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 永葆公仆本色——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感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翻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三)》第144页,一篇标题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文章瞬间映入眼帘,内容是2019年3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罗马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谈话的要点。
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各项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无我”是一种奉献忘我的人格境界,是长期坚持人民至上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结晶。无我”不是与生俱来,亦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然形成,需要有大胸怀和大格局,主动将个人的满腔豪情泼洒到国家发展事业中去,努力为祖国大集体谋利益、谋幸福,而不局限于有我”利益。
权为民所赋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坚持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这是不以时间的变迁而改变的。回顾峥嵘岁月,青山处处刻着仁人志士为祖国人民事业舍生取义的忠肝侠胆,革命先驱者们用汗水和热血深刻的诠释了我将无我”并非是一句空口号,而是化作具体行动落在实处。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水为师,不管周围环境如何变幻,始终保持由一个氢原子和两个氧原子组成的纯真本质,以滋养万物而不争的精神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之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时之功。广大党员干部还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的工作意识,戒骄戒躁,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全心全意、日复一日的将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把人民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人民群众的快乐当成自己的追求,发扬久久为功的精神,当工作的量变足够向质变转化的时候,功绩自然会水到渠成。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为政者亲民而民亲,失道而寡助,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的认识到人民是历史伟业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从而敬畏人民,俯下身子倾听人民心声;摆正位子站在人民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甘为公仆;放下架子与人民同甘共苦,服务人民,努力提高人民归属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无我”是共产党人的最高人生境界,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具体表现,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最大限度的将精力为国家和人民作贡献。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从有我”到无我”是一场修行,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坚定不移的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不断自我磨练、自我超越。(百色市纪委监委 蒋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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