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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1.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马能清等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中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等问题。2009年至2016年期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致使靖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多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违规审批、违规发放,严重破坏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6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马能清、原主任吴浪廷、原稽核科科长任宝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王治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监督检查科科长葛守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免去其监督检查科科长职务。

  2.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学军在脱贫攻坚中让他人代签资料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佳县检察院聘请退休干部白某某从事扶贫工作。期间,任学军帮扶的5户贫困户的精准帮扶纪实资料薄、帮扶干部入户签名册、贫困户帮扶计划均由白某某代为填写。2018年11月,省委第九巡视组发现该问题后,佳县检察院将白某某解聘。2019年7月,任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宏学搞特殊、耍特权问题。2019年8月13日,张宏学在参加定边县职工歌咏比赛颁奖晚会期间,对现场交警执勤人员“耍官威”、颐指气使,引发网络热议,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8月,张宏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4.佳县乌镇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凤祥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失察失职问题。2017年,张凤祥未对马家沟村上报的危房改造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将维修改造户马某上报为新修户,致使补助资金5万元无法收回;在验收马家沟村“一事一议”项目时,张凤祥作为验收组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职,致使承包合同价为3万元的工程、以承包价4.5万元的虚假合同在刘家山服务中心财政所报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张凤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清涧县水务局局长惠国强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2017年6月,清涧县水务局在实施饮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时,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批,由局长惠国强擅自决定采购某公司给水管材,且项目实施后进行虚假招投标,违规支付项目资金,规避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2018年9月,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榆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958/115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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