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林芝市水利局党组原副书记、局长欧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林芝市委批准,林芝市纪委监委对林芝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林芝市水利局党组原副书记、局长欧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党员却信仰宗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滥发福利、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并未按规定纠正和清理单位“小金库”,违规发包水利勘测设计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水利工程项目承揽、借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欧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林芝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林芝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欧珠开除党籍处分,由林芝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林芝市第一届委员会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5051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