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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盐池县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全面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关于开展全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2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工作开展。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抽调纪委监委、发改、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8人实行集中办公,落实纵向贯穿、横向到边的组织协调机制,构建起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中枢”机构;建立周二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已召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1次、办公室主任会议3次,为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

  全面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区市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治理时间节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项重点任务抓好落实,切实提升各部门(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截至目前,已印发《盐池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治理教育读本》100余本,本级答复共性问题6个,请示答复个性问题20余个,自治区答疑解惑已全部转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全面摸清底数,确保见底见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从4个方面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行业主管部门,在高质量完成本部门实施项目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所主管的行业、单位分别对全县190余个二级机构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行政监管部门主动履责,县发改局、财政局分别对全县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审核。为确保达到治理成效,全面深入查找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开展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工作。

  全面督促检查,提升执行力度。县专治办紧盯自查整改时效、质量开展督察,建立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及时整理、分析、汇总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目前已对20余个重点单位督察检查5轮次。县纪委监委、发改、交通、住建、水务、审批服务、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专治办等组成联合指导组,分10个小组对全县9个乡镇(街道)、18个重点部门(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确保自查整改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盐池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3/t20210326_289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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