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入情入理的话,让双方有了悔意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北省保定竞秀区检察院在社区对马某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
“检察院要来我们这开听证会啦!”4月22日一早,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某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布置社区会议室,竞秀区检察院将在这里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
马某与解某是邻居,2022年5月2日早上,马某及同伴在小区广场上踢毽子锻炼。解某觉得踢毽子的声音影响自己休息,下楼找马某及其同伴理论。争执中,马某将解某踢伤,解某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今年3月11日,马某故意伤害案移送竞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当事双方仍未达成赔偿协议。“我不是想要多少钱,就是想讲个理,锻炼身体是好事,但也不能打扰别人呀。”“那你有话就好好说啊,上来就骂人,怎么讲理?”双方互不相让。
办案检察官与当事双方分别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对解某:“我家楼下也常有跳广场舞的,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咱们有诉求要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对马某:“国家提倡全民健身,踢毽子当然没错,但我们锻炼时也要替左邻右舍考虑考虑,想到时间还早,会不会打扰别人。”
检察官的话入情入理,当事双方都有了悔意。马某真诚致歉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解某也承认自己当时的行为太冲动,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4月22日,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共同走进案发社区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社区代表也受邀参加。会上,办案检察官就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等作了详细说明,听证员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提问,检察官对马某再次进行法治教育。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官又来到社区会议室,对该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这次我们在家门口亲历了检察院办案,可以说是一次‘零距离’学法,也真切感受到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一名社区代表说。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05/t20230522_4145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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