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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有结,得对症化解”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北省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艳涛(左二)上门做孙某的工作。

  “李检察长,怎么是你?”4月19日,河北省邱县居民孙某打开家门,发现敲门的竟是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艳涛。“我今天来你家一是认认门,二是我和两位听证员想给你好好讲讲案子的事儿。”听李艳涛说明来意,孙某双眼一热。

  2021年8月8日,孙某的丈夫赵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被告人崔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崔某没有支付任何赔偿,靠赵某打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之前买房借的钱要还,两个儿子要上学,家中老人多病需要照顾。2021年11月,邱县检察院为孙某申请到一笔司法救助金。

  2022年1月28日,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崔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人民币19万余元;崔某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被告人崔某提起上诉。2022年3月25日,邯郸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三项,发回重审。2022年8月20日,邱县法院就原判决第三项重新作出判决: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今年2月22日,邯郸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崔某被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后,仍没有赔偿一分钱,孙某感觉不公平,便向邱县检察院申诉。

  今年3月29日,李艳涛在接访中心接待了孙某。孙某不识字,只能口头讲述前后经过,李艳涛耐心倾听记录。

  “您先请回,我会尽快核实情况并答复。”李艳涛决定主办此案。她调取案件全部卷宗,围绕犯罪情节、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充分听取法院办案人、原案承办人的意见,全面核实责任认定及民事赔偿的相关问题。

  办案过程中,孙某隔三岔五就来检察院找李艳涛。李艳涛或在接待大厅,或在检察长办公室热情接待。李艳涛认为,原案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赔偿到位,申诉人孙某无新证据提供,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进入刑事申诉审查程序只能增加其讼累。

  “她心里有结,得对症化解。”基于这样的判断,李艳涛和听证员一起来到孙某家。她和孙某手拉手聊起来,将每一次判决结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这次你们来我真的很感动,也明白了赔偿到底该由谁出。”孙某说。

  4月25日,孙某收到68万余元赔偿款,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李艳涛:“你放心,我一定回归正常生活,好好照顾老人和孩子。”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05/t20230522_41459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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