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问题少年”找到了称心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阿姨,谢谢你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发工资了,未来我还会继续努力。”近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邢晓杰接到了高某的报喜电话。
高某是广宗县检察院此前所办理的一起案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问题少年”如何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打工者?
2022年10月,高某在广宗县冯家寨乡大三洲村村北的一条南北土路上,将被害人史某放在其五菱单排货车副驾驶座上的手机盗走。经广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价值为4060元。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将所盗手机返还给被害人。
“若一诉了之,他将难以顺利进入社会,不仅多年学业付诸东流,将来人生也会面临很大困难。”办案检察官邢晓杰直言。对此,他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秉持为涉案未成年人“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理念,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案未成年人高某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社会调查。针对调查的结果,结合高某自愿认罪认罚的表现,今年1月,广宗县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办案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考虑到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失足犯罪后往往不会用积极的心态选择主动就业的情况,检察官及时对高某进行了案后跟踪。在得知其有就业意愿却碍于曾经故意犯罪担心有就业障碍后,检察官积极与县人社局取得联系,并同人社局共同召开了失足未成年人就业安置联动会议,对失足未成年人就业安置岗位和就业安置环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结合失足未成年人心理,人社局依托“零工驿站”平台,最终将高某输送到所在乡镇某饭店工作。目前,高某系某饭店运菜人员,“零工驿站”平台帮其实现了就业离家近、工作回家两不误的小愿望,也为其放下心理负担、顺利回归社会畅通了渠道。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05/t20230522_414625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守护海洋蓝 引得海豹来
- 下一篇: “16岁?不给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