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不给文身!”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走进校园开展“防止未成年人文身”主题法治宣讲。
与学生互动交流并发放宣传手册。
“多大了?”“16岁。”“16岁?不给文身!”3个女孩来到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一家文身店准备文身。店主主动上前询问她们的年龄,得知其中一个女孩只有16岁时,便拒绝为其文身。近日,这一段监控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为老板点赞!生意人除了利益,更重要的还有社会责任。”不少网友为店主的行为点赞。
店主能够主动拒绝为未成年人文身,还要从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说起。早在2021年,双桥区检察院就联合该区公安机关、团委、关工委等单位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座谈会,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文身店逐一排查,深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倡导经营者主动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后,该院再次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的文身店走访排查,发放“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警示标识和倡议书,组织商家签署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承诺书。
除了对文身店进行法治宣传,该院还多次以“拒绝文身,从我做起”“防止未成年人文身”等主题走进辖区30余所中小学校,通过开展法治宣讲等形式向学校师生介绍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和相关规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05/t20230522_4146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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