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突出四个“常态化”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吴忠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突出提醒教育常态化,用足“活教材”,警示教育全覆盖。针对不同层次、系统、群体精准施教,构建警示教育会议、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基地、忏悔录、警示录“六位一体”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市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市县两级三个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利通区人民法院、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和重要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马龙、张吉贺受贿案法庭庭审,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以马龙、张吉贺、杨学林、李金磊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执法犯法的法院院长——利通区人民法院原院长马龙受贿警示录》《“市政硕鼠”的不归路——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原主任李金磊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等,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收集整理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6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材料,汇编印发《忏悔录》,作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活教材”;选取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9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撰《吴忠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向全市各级党组织通报《吴忠市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以案示警、以案示教、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同时,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分批次组织全市12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13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55个部门(单位)4800余名党员干部到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市县两级638个部门(单位)1.6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叩问初心》《国家监察》《染黑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对新任职44名领导干部(其中“一把手”4名)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任前提醒;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向全市监察对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突出案例剖析常态化,选准“典型案”,思想防线更牢固。在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研判案件多发易发岗位的共性问题和特点规律,量身定制监督监管措施,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法院系统腐败案为典型,案件涉及市县两级三个法院,36人被立案审查调查,从院长到立案庭、审判庭庭长、副庭长以及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多人牵扯其中,在我市乃至全区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市纪委监委以案件为切入口,深入剖析案件特点、成因,提出修复法院系统政治生态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发案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同时,督促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从为什么要给予党纪处分、违纪党员所犯错误事实及性质、违纪党员干部本人的认识态度、造成违纪的原因、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程序等方面,透视案例的起因、经过、结果,并组织党员交流讨论,谈各自感受体会。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职务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撰写剖析材料,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思想根源及成因,查找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权力监管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以案为戒,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突出监督整改常态化,强化“责任制”,标本兼治见实效。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以案促改各个阶段各责任部门的责任;向各党委(党组)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用好忏悔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形成案件审查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通过对涉及的5个县(市、区)、16个单位(部门)1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推动各部门(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案后治理工作格局。
突出“回访”教育常态化,用好“导向力”,以案促改有温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切入点,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问责干部的跟踪回访,帮助663名被问责人员“卸包袱”“祛心病”,对影响期满的,表现好的干部,廉政审核中明确“影响期已过”,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意见,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党的十九大以来,市本级问责处级干部98人,问责期满后被提拔使用23人,占被问责处级干部人数的23.5%,其中提拔1人,重用3人,职级晋升19人;问责科级干部60人,问责期满后提拔使用7人,占被问责科级干部人数的11.7%,其中提拔5人,职级晋升2人。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691人次,同比下降9.57%,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435人次,同比下降8.25%;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90人次,同比下降4.04%;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8人次,同比下降38.4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涉嫌职务犯罪以及其他犯罪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8人次,同比下降40%。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进行通报等方式,先后对153件诬告错告信访举报及时予以澄清正名,为干部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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