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多举措强化专项整治 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20年以来,盐池县坚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在全县持续深入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围绕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有机衔接,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压实“两个责任”促落实。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重点督促各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会议及时研究专项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统筹协调工作落实,筑牢民生领域防腐拒变堤坝。各乡镇、部门纪委持续深化“三转”,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立足有效落实监督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监督本单位切实做好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强有力的纪律监督,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营造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工作氛围。县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直指问题症结,以强有力的组织纪律,推动工作持续纵深发展。同时,把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全程纪实、述责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作为落实2020年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的主要内容之一。
贯通“三项监督”聚合力。把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重点,围绕12个专项领域,结合执纪监督、调研、日常监督检查,主动下沉到服务保障民生一线,察民情、解民忧,监督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巡察监督,结合全县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集中日常监督,确保问题工作到位。突出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立足经常,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紧盯民生领域工作落实全过程,督促职责部门履职尽责,强化日常执纪监督,确保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规范阳光透明运行。
综合“两种手段”强震慑。处理好专项工作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关系,强化案件查办和典型通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对今年新受理线索,即处即办、督查督办、限期办结。同时,探索推行“一案六同步”机制,即同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压实主体责任;同步约谈分管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同步开展执行决定监督,树立敬畏意识;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步进行跟踪回访,激发担当作为;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实现长治长效。建立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查处问责、健全机制、整改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办理效果最大化。
用好“三个抓手”强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注重分析成因,直至病灶,对症下药,向监督对象列出“问题清单”,找准廉政高风险点。既让监督对象感到“辣味”十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也要做到治病救人、提醒教育。用好“一查两书”(督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依托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和各单位日常工作,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单位主动出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让监督检查即“医受其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加强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强化建章立制管长远,针对近年来发现和查处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查漏补缺,建立一批有效、管用、可操作的制度办法,以严密的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盐池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盐池县纪委监委白永昶张帅虎)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ttjl/jyjl/202011/t20201104_240749.html
- 上一篇: 彭阳:“五个坚持”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下一篇: 石嘴山:“三强化”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