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新征程 | 塔城地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党组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紧、抓得不实。放下身子与干部群众交流的少,没有及时发现个别干部的违纪问题,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我作为党组书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前不久,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谢凯华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公报提出,科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做到查改结合、标本兼治,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坚持“惩”“治”同向发力,注重把办案与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促进完善发展。
针对近年来塔城地区住建局包括主要领导有3名干部被“双开”,8名干部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如何举一反三,持续有效净化一方政治生态,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通知》,不仅要求案发单位必须开展以案促改,还要求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取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每年至少开展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我们会给案发单位下发《开展以案促改通知书》,由对口监督的监督检查室和所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方案并全程跟进指导健全完善防控机制、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对以案促改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的直接责令重新开展。”地区纪委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侯胜娟说。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以案促改”“1235”工作模式,即建立1个典型案例库,实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2项机制,划分部门单位、系统领域、地县全域3个类型,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防控机制5个步骤,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塔城市窝依加依劳牧场牧业一、三队党支部原书记赛力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工程商现金,挪用牧民工程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该市随即召开了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赛力克利违纪违法问题和处理决定,窝依加依劳牧场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小村官”大警示,反响十分强烈。
额敏县纪委监委针对郊区乡人口信息服务站干事王彬“微腐败”问题打出一套“组合拳”,先是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王彬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并开设第二廉政教育课堂,组织被告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接着在全县卫建系统开展“以案促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下完善制度机制36项;并以王彬案和其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题材拍摄了两部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该地区派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关口前移,强化预防,采取公职人员廉政风险谈话制度,了解各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和干部思想情况,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堵塞漏洞,不仅从思想上引导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还鼓干劲、消影响、增信心。
“要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突出案件典型性、针对性、有效性,让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经受党内政治生活的淬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地区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刘刚说。
据悉,该地区精选23个典型案例,编印地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印发《十九大以来全地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5部,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件22人,指导督促案发单位梳理查摆问题30个,新建11项管理规定,修订完善48项工作制度。在强大的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今年已有2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4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有力抓手。”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翠芳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始终从政治上看清问题本质,做深做细做实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正本清源。(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张钦尧 | 责任编辑 麦尔旦)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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