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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智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委对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智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智洋违反政治纪律,签订虚假协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家庭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举报信件;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智洋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任职纪委书记期间,执纪违纪、知法犯法,将手中权力作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为不法商人充当掮客,大搞权钱交易,从中收取好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智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黑龙江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黄智洋简历

  黄智洋,男,汉族,1968年7月生,河南罗山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10月进入光大银行工作,历任郑州分行人事教育部、办公室总经理,荣华支行行长,福州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纪委书记

  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历任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助理兼综合部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历任光大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郑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光大金控(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董事长

  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历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董事会秘书兼董监办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助理总裁

  2014年8月至2019年1月历任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被免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3/t20210319_238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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