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当雄县格达乡人民政府原一级科员金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拉萨市当雄县纪委监委对拉萨市当雄县格达乡人民政府原一级科员金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鑫丧失理想信念,弃守共产党人底线,毫无规矩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把国家公款当成个人“钱袋子”,肆意挪用公款,漠视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于网络赌博,完全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
金鑫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当雄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由当雄县纪委给予金鑫开除党籍处分;由当雄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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