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将监督首责做深做实做到位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在落实返岗稳岗就业政策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辖区各扶贫车间用工情况如何?”连日来,贵州省凯里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劳动力稳岗返岗就业民生保障问题,深入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就业需求摸排、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等关键环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纠治“数字就业”“统计就业”等问题,为推动返乡人员稳岗返岗就业政策落实提供保障。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坚持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3+1”监督工作格局等有效监督机制和经验方法,推动监督首责做深做实做到位,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
“对闲置、浪费等未发挥效益或带动效果不好的扶贫产业进行‘大起底’,督促全面整改……”日前,桐梓县纪委监委出台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把产业兴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督促全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对易返贫致贫对象实行分层分类帮扶。
十二届贵州省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将“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列为今年第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实践中,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至关重要。去年,贵州省纪委监委紧扣疫情防控建立了监督责任清单;围绕脱贫攻坚构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定点督导监督机制,建立“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问题整改监督机制……这些机制在大战大考中得到了检验。
“要坚持完善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有力有效的监督助力‘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例,今年将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等重点任务,持续用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等有效监督机制,以监督工作无缝衔接推动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重点任务,做实专项监督
2月19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二天,贵州县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研讨班授课内容之一,由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各部委,省直正厅级单位,省属本科院校、科研院所,省管大一型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关键少数”作专题辅导报告,386名“关键少数”齐打“预防针”,进一步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抓监督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2020年,省纪委监委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建成永久性专项整治专题展厅和廉政教育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访、重、助”专项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和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对“9+3”县(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情况实施专题监督,保障脱贫攻坚成色……
“要继续突出‘专’的特点,实施‘专’的打法,深化运用专项治理、专项监察、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切实写好监督‘大文章’。”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聚焦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惠民富民政策和群众合法权益、换届纪律作风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以精准监督,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聚焦常态长效,完善制度机制
“这次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就像拍X光片子一样,不仅为我们找准了‘病源’,还剖析了‘病理’,我们将立行立改,尽快清除‘病灶’。”近日,凤冈县龙泉镇党委相关负责人收到县纪委监委反馈的2020年度镇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后表态道。
去年6月,贵州省委总结近两年实践成果,出台《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全省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等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2020年,省纪委监委构建政治监督活页、廉政档案建设、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以及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3+1”监督工作格局,实现日常监督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
十二届贵州省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际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并把2021年定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推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3+1”监督工作格局、“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等为抓手,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为载体,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和执纪执法体系,着力把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ttxw/202104/t20210402_67667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