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丨找到心里共鸣点才能从被调查对象“口”中掏出真相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审查调查是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其成效与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密切相关,必须以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7日,我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你问我答”栏目中阅读了题为在审查调查中如何做实党性教育”的文章,深有感触。我觉得也可以这么理解,不是审查调查对象太狡猾,而是我们找不到心里共鸣点,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到位。
我曾参与办过一起案子,对象陆某不是党员,她坚信自己不是公职人员,只要不交代,办案人员就拿她没办法。但我们还是坚持用我们共产党人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唤醒了她的良知,感化了她的人心,最终她如实供述了事实。
2020年9月,河池市某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受贿案件中,涉及行贿人陆某。留置刚开始,陆某冥顽不化,拒不配合,对抗情绪比较严重。
陆某不知道,其实我们办案组早已在外围掌握了全面证据材料。秉承治病救人”的原则,我们还是试图再打开她心扉,帮她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回顾了几天来的审讯情况,我们发现,她来来去去就一句话我前夫是学法律的,专业法律工作多年,我也是个‘法律通’,不比你们差多少……”,说完便闭上眼睛,自行打坐”起来,如进入禅定”一般,无论我们怎样宣传政策法规,她都不予理会。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决定好好摸一下陆某的底。很快,我们了解到,陆某虽然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但她却信佛。县纪委监委的调查员也反映,到其家里搜查时发现,她家里到处挂满了佛像。结合陆某在留置点每天早上吃完早餐就打坐”的现象,我们一致断定,陆某就是个信奉佛教的教徒。加上其前夫是学法律出身,夫妻相处20多年,竟让她听到了不少法律故事,认为自己也是懂法”的,因此对抗调查。
解铃还须系铃人,心里堡垒还是要靠打心理战来攻破。如何激起陆某的心理共鸣”点?我们对症下药,决定从陆某感兴趣的佛学话题谈起,以便拉近双方心灵的距离,让陆某放下心理包袱,从而打开案件突破口。
为切实掌握说话技巧,我们买来关于佛学的书,研习佛教知识。我们的主审同志更是凭借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韧劲、和冲劲,一口气扎进了集儒家、佛家、道家三家学说为一体的国学经典——《了凡四训》。这部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善书”的著作通篇均为生涩难懂的文言文,让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审人员阅读起来如同嚼蜡,只好一边问老师、问朋友、问度娘”,一边从办案角度和我们切磋探讨切入点、共情点。从第一篇立命之学”到第二篇改过之法”,到第三篇积善之方”,再到第四篇谦德之效”,主审同志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来消化吸收,终于找到了共情点。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开会周密安排研究对策,准备进行第二次交锋。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但是否想过今生为何来此?有罪过是会下地狱的,你想不想解脱?有心犯过罪孽加重,你能不能解脱?”主审人员一进入留置点就向陆某来了个三连问,且在今生”罪过”地狱”解脱”等字眼上加重了语气,这些佛言佛语犹如一把把大锤,一次次狠狠地砸在她内心最柔软处。
闭眼静坐的陆某猛地睁开眼睛,满脸惊慌失措地抬头盯着我们的主审人员,随即低下头强装镇静,低声问道:你是谁?你也信佛吗?”
我是共产党员,无神论者,是来挽救你的。我不信佛,但我尊重你的信仰,可以和你聊一下佛学。天地在上,鬼神难欺,你当真以为你送给韦某几十万元只有你们两个人自己知道吗?神明的监察就像镜子那样地照着你,把你的过失罪恶照得清清楚楚。你还不赶紧醒悟?”主审人员无疑给了陆某当头一棒。
一直保持禅定”的陆某开始静”不起来了。不等陆某开口,主审人员接着道: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是违法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是一种罪恶。所谓‘一息尚存,弥天之恶,犹可悔改’,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只要一口气还在,就算是犯下滔天的罪过,还是可以忏悔改过的。如果不悔过自新,法律不会原谅,佛也不会原谅。你可愿意悔改?”
是呀,你既然是个佛教徒,就应该知道‘因果报应’,做错事要忏悔,要离弃罪恶悔改重生,否则就会减损你现在的福报,最终自食其果……”。
你造恶就自然折福,修善就自然得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现在身上有了过失罪恶,就应该像治病一样,把过失罪恶完全去掉。有心犯过,罪就会更加严重!”。
我们办案组的成员们见缝插针,根本不给陆某获得动摇的机会。
陆某不淡定了,明显紧张起来。紧接着,我们顺着她的身世、生活和婚姻的不易,从她宗教信仰的角度切入,谈不妄语,勿假话”,谈命由我造,福我自己求”的安身立命之学,并结合案情从政策牌和法律牌角度聊改过之法”,强调不开口也可以零口供定罪”。
我们讲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容错纠错’的政策,同样适用于非国家公职人员,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你女儿正读初中,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如果你还执迷不悟,从这里出去就要进看守所,你不是毁了她吗?”这句话成了彻底压垮陆某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交代,我要洗刷罪恶,找回新生……”陆某不停哽咽,哭红了眼睛,最终供述了事实。
据其交代,她曾在县里某副局长的帮助下,成功签订了金额达200多万元的合同,大赚了一笔。为表示感谢,同时便于公司以后业务的发展,她就送给这名局领导几十万元好处费。事发前,两人碰头商量如何对付调查,订立攻守同盟,一致认定只要不承认,纪委就没辙。这便有了开头一幕。
通过参与办理这个案件,我深刻认识到,谈话取证是一项极为复杂的政策性极强的工作。要被调查对象认同办案组的调查结论,必须要从内心上征服对方,这就要求我们的审查调查人员涉猎知识要面一定要广,除了要有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业务水平外,还要根据对象的性格、知识结构、兴趣爱好以及涉案领域、宗教信仰等,掌握其他方面的知识,迅速和对象找到心里共鸣点,才能突破案件。(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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