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实名告知让检举控告人“安心”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您好,我是玛纳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现已按程序转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承办部门将按照实名举报优先办理的原则尽快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您。”日前,玛纳斯县居民张某实名举报后收到了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受理告知电话。
为保障举报人监督权利,玛纳斯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实名检举控告及时告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认真反馈。受理实名举报后,工作人员及时按照举报信上的联系方式,与举报人进行电话联系,核实是否是其本人写的举报信,及时将受理情况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减少群众在等待过程中以为举报信石沉大海而产生重复访、越级访。
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全程反馈办理进度,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知情权。通过“玛纳斯零距离”、社区大管家、各单位LED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让人民群众知悉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程序,鼓励倡导实名举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错告、乱告现象。2020年,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受理实名举报45件、告知45件,反馈率100%,给实名举报者吃上“定心丸”。
“在开展实名信访举报的调查办理过程中,我们会严守保密纪律,保管好信访举报件,不泄露任何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玛纳斯县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健介绍。(玛纳斯县纪委监委马燕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1-149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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