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让濒危野生植物“绝处逢生”
发布时间:2023-12-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进入11月份,气温骤降,万物也逐渐进入休养、收藏状态。位于昌黎县正明山村、杏树园村两处的河北梨集中保护区内,1600余株河北梨苗木也已褪去昔日的绿装,沐浴在初冬的暖阳下,为来年的成长积蓄能量。而在西钱庄村占地100余亩的濒危植物保护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内,河北梨嫁接培育工作也未停歇,这里的专家开辟专门区域对河北梨原生苗木种质资源进行研究保存。
作为我国极小种群濒危物种之一,河北梨能得到多方关注保护,源于秦皇岛市政协委员向检察机关提出的一条建议。
今年初,秦皇岛市检察院在昌黎县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其间,从事梨树研究工作的政协委员郝宝锋现场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关注昌黎县本地濒危植物河北梨的保护工作。
就这样,河北梨进入了检察人员的视野。可河北梨对于检察人员来说又有些陌生。
“我们向果树研究方面的专家请教了解到,河北梨是中国极小种群物种之一,最早发现于我省,是唯一以地域名称命名的梨种,属于我省重点保护植物。”昌黎县检察院办案检察人员介绍。河北梨以前曾在昌黎县大面积生长,由于根系发达,抗病性强,很容易适应恶劣环境,与栽培品种亲合力优良,是嫁接梨品优良的母株,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
“但是,由于这个梨的个头不大,口感酸涩,近年来又因土地开发等多种原因,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目前已经被评估为极危物种。”检察人员说。
为了能够了解河北梨现在的生存状况,在有关专家的引领下,今年2月,办案组踏查了河北梨零星分布的碣石山、杏树园、长峪山等地,10天时间穿越山区林地150余公里,找到10棵野生河北梨。
“我们当时发现的野生植株均无专门保护设施和保护人员,其中3株还有砍伐痕迹,3株因水土流失倒伏,经了解,县政府此前明确了两处河北梨集中保护区,但因相关部门缺乏管理,已失去保护功能。”办案人员介绍。
昌黎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踏查河北梨。
在踏查过程中办案组发现,坐落于碣石山风景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里竟有一棵高大的百年河北梨古树,就生长在李大钊革命活动旧址旁,是已发现树龄最长、长势最好的一棵。
公益诉讼观察员、红色文化研究学者何志利介绍说:“李大钊同志7次在这里山居和政治避难,他以梨树、梨花作为春天生机蓬勃的意向鼓舞青年应积极向上,留下过很多文章诗篇。”原来,这棵河北梨古树曾陪伴李大钊同志走过那些艰难却激昂的岁月,繁茂生长直至今日,可以说是革命历程的见证者。而碣石山也曾是河北梨成群落生长的主要区域。
“如果能通过本案办理,促进恢复该区域河北梨群落原貌,这对于濒危物种保护和本地红色文化传承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昌黎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为办案组组长,提出了新的办案思路。
通过学习专业科研论文和咨询专家,办案组明确河北梨科学保护方式,同时,以生长于碣石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大钊故居处旁的河北梨百年古树和李大钊诗词为媒介,搭建起濒危植物与红色文化的连接。
昌黎县检察院召开“河北梨”濒危植物保护公益诉讼听证会。
今年3月3日,昌黎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从事农业、教育、红色文化研究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办案思路、保护措施进行谈论研判,得到大家一致认可,听证员作出评议意见,充分支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开展河北梨保护,对检察机关初拟的检察建议表示赞同。
河北梨作为濒危的省重点保护植物,相关职能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3月30日,昌黎县检察院结合前期调查和听证会各方意见建议,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对河北梨植株上牌建档,恢复集中保护区嫁接繁育,在碣石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周边山区预留河北梨“移栽区”等检察建议。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对摸排发现的19株本地野生河北梨编号建档,为古树设置介绍牌,加强巡查保护,并在两处河北梨集中保护区持续嫁接河北梨1600余株……
检察建议落实过程中遇到了河北梨保护科研难题和后续繁育、种质保存场地的实际问题。根据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秦皇岛市检察机关与省农林科学院昌黎果树研究所共同研究决定,建立“濒危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7月14日,占地100余亩的濒危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在西钱庄村建成。基地运行以来,为县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河北梨培育技术指导6次,并陆续配合开展濒危植物移栽、补植、以及公益检察宣传等工作。
濒危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现场。
9月25日,昌黎县检察院邀请郝宝锋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到基地和集中保护区回访案件办理成效,得到一致肯定。人民监督员胡会静参观集中保护区后感慨地说:“今年3月份我参加河北梨保护案件听证会时,对河北梨的生存状态非常担忧。现在看到繁育和保护工作开展得这么好,真是打心里高兴,感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为我们本地的自然资源保护作出的努力。”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11/t20231127_6078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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