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四项举措”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自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固原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及时答疑解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围绕区、市两级专治办下发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积极与自治区专治办沟通,及时解决各单位在自查排查过程中的争议疑惑问题,有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扎实开展自查。自《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通专项治理信访举报渠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自查要求、标准与时限,以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立为原则,从招标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督、交易服务、政策文件五个方面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及时排查发现的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市专治办,截至目前,全市自查梳理问题57个。
适时进行督查。市专治办下发督查通知,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与市专治办组成督查小组分别对各县(区)、部门(单位)就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工作进展及问题线索排查梳理情况,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部门(单位)均能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开展自查,及时建立专项治理信访举报投诉渠道。
开展调研监督。各责任部门主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在各自行业领域内主动开展项目调研与监督指导。市专治负责人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研查看异地远程评标过程,与交易中心负责人就异地远程评标运行情况进行交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市统计局联合市发改委分赴各县(区),采取“统计主动、发改协同、上下联动”方式,对部分项目单位开展调研,就项目续建、新入库项目资料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与理论讲解,对排查的项目单位清单逐一实地核查,确保各县(区)上报数据“数出有据”“账实相符”。(固原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4/t20210415_297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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