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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数字检察守护桑干河畔百鸟栖

发布时间:2023-12-2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初冬的桑干河湿地栖息着迁徙至此越冬的候鸟。天鹅起舞、黑鹳翩飞,还能看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的身影,它们时而空中盘旋,时而水面游弋,吸引了大量爱鸟人士的围观。这是阳原县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的生动写照,其背后隐藏着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守护生态环境的不懈努力。

  今年以来,阳原县检察院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探索数字生态检察,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监督模型,以检察之力守护桑干河畔百鸟栖的美好图景。

  阳原县检察院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发现,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危害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或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但是这些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并未及时受到行政处罚。由于行政、司法部门存在数据壁垒,缺乏监管数据之间的共享,导致该类行为处于刑事与行政处罚的空白地带。

  图为阳原县检察院成立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

  针对此类问题,阳原县检察院运用数据AI技术建立起“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梳理汇总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的关于野生动植物类犯罪不起诉、撤销案件的相关数据,调取行政机关对野生动植物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数据,通过比对,唤醒“沉睡的数据”,让危害生态环境“失管”人员浮出水面。针对排查出的线索,该院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2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及时对危害环境违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目前,该院已将该模型向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犯罪领域进行延展,在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与行政机关共建协作机制,对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精准化打击和系统化治理。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12/t20231220_61216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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