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堂培训提升金融犯罪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宋丽梅)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举办全区经济金融犯罪与网络犯罪案件审查同堂联合培训班,来自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金融监管局等单位的76名学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结合全区案件办理实际,设置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洗钱犯罪与地下钱庄犯罪形势、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罪疑难问题解读、刑事诉讼中证据的三要素与司法实务中证据三性的审查、刑民交叉案件的若干问题、电信网络诈骗及主从犯的认定等课程,旨在有效提升经济金融犯罪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能力水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高质量发展基层基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05_6393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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