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工程竣工记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们村里的污水处理项目终于完工了,再也不用担心农作物被污染了。”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开化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大溪边乡墩南村种植户老朱感谢道。
事情还要从一次巡察说起。2022年11月,开化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大溪边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有个污水处理项目,一年多了还没完工,你们管不管?”在一线走访收集意见建议时,一些村民对墩南村污水处理项目“烂尾”问题意见很大。
“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验收后支付80%工程款’,为什么乡镇已经支付了85%?”当巡察组进一步查阅项目资料时发现,该项目不仅疑似“烂尾”,而且还存在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巡察组决定继续深挖。
建筑材料和设备随意堆放、项目明显还未完工……办公室查千百遍,不如实地走一遭,当巡察组工作人员赶到项目现场时,发现的确如村民所说。
“原定工期仅两个月的项目为何拖了这么久还没完成?”对于巡察组工作人员的问题,项目负责人狡辩道:“慢工出细活,速度服从质量……”
事情显然不像项目负责人说得那么简单。之后,该问题线索被移送开化县纪委监委开展深入核查。
“这个项目明显还没竣工,为什么按照竣工的标准支付了工程款?”
“因为我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从没去过施工现场、也没看过施工合同,想当然地认为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就在审批单上签字了……”当核查组找到大溪边乡该项目的分管领导余某某时,他这样说道。
经查,2021年9月,余某某在接手墩南村污水处理项目后,让乡政府工作人员吴某某担任联络员负责项目监督,自己则当起了“甩手掌柜”。上梁不正下梁歪,吴某某也未到施工现场查看,仅根据项目负责人发来的施工照片就推断施工进度已达95%,而且因粗心大意,算错拨付金额,以合同价的85%填写了工程款拨付审批单。2021年11月,未对项目进展情况、合同约定拨付金额进行核实确认的余某某,直接在工程款拨付审批单上签了字。层层失守下,承包商“不劳而获”,拿到了85%工程款,随后因工资发放问题与工人产生分歧,项目停止施工。余某某、吴某某知道此事后,仅口头催促,并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直到该问题被巡察组发现,项目已停工近一年。
2023年12月,余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某某因履职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在开化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墩南村“烂尾”的污水处理项目目前已全面完工。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干部作风不实、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等问题,开化县纪委监委向大溪边乡党委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为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细化监督举措、抓实警示教育,确保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职责不缺位、责任不留白。
(开化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12/t20231229_21386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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