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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和阅读政治性有害的违禁出版物,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谦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黔西南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tjjgb/202401/t20240110_83515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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