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让“书面建议”变身监督“利器”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监察建议书重在‘建议’二字,提出的问题要具体、整改要求要明确、整改情况要限时反馈,避免抽象的要求代替具体的建议。”
“这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发送对象是其对应的党组织而不是该行政单位。”
……
在每年年底的“十佳纪检监察建议书”评比会上,这种“吹毛求疵”已成为福建省连城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共识。
近年来,连城县纪委监委以“十佳纪检监察建议书”评比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精准下书-闭环督书-跟踪验书”的工作机制,通过“一书一评查、一书一整改、一书一评比”,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纪检监察建议书写实增效,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建议见行见效首先就要把牢文书制作这个‘关口’”,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文书制发不规范、问题针对性不强、提出建议可操作性不高等问题,组织纪检监察业务骨干整理各类文书格式模板,形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建立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主要目的是主动发现违纪对象所在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现象背后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病灶”,并通过提出内容详实、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好“药方”。
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前,该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讨论、深入分析研判问题产生根源、特点和规律,结合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特点,在纪检监察建议中列明发现的问题、产生原因、依据、措施,并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确保提出的建议可操作、能落实、好检验,切实提升“处方”疗效。
发出监察建议书只是第一步,推动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后,按照“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实行“台账管理+整改督查”模式,明确跟踪督办具体责任人和反馈时限,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形成问题有清单、整改有措施、解决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坚决杜绝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情况,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找问题、堵漏洞、治根本、管长远的功效,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监督实效。
据悉,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文件形式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共43份,推动问题整改100余个,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防范,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质量,发挥强化监督、预防腐败、深化治理的综合效应。”连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连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2-02/1757475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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