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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迷信活动,长期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电子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谋求个人生活特殊待遇;毫无组织原则,长期跑官要官,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精神空虚,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权力观扭曲,滥用权力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地块获取、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tjjgb/202401/t20240130_83651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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