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穗:11名女工手中的“白条”变“真金”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姜云龙)“12万元血汗钱全部收到了,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近日,贵州省三穗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将追回的最后一期工资送到田大姐等11名农民工手中。
2019年初,三穗县长吉镇的田大姐和同镇的10个姐妹来到附近某园艺公司苗圃基地务工,双方约定,园艺公司每天支付给她们60元至80元不等的劳务费。起初,该园艺公司还能按月结算工资,但从2021年1月起,该园艺公司便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劳务费。2022年7月,该园艺公司向田大姐等11人出具了200元到1.8万元不等的欠条,共计12万余元。此后,田大姐等人多次向该园艺公司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均无果。
2023年2月,田大姐等11人来到三穗县检察院求助,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该院受理后,协助田大姐等人调取了该园艺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依法询问了该园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核实欠薪责任主体和欠薪事实经过。
随后,三穗县检察院就该案开展上门听证,对欠薪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因双方就薪资支付时间未达成一致意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法院支持起诉。
同年4月,田大姐等11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穗县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在诉前调解阶段,该园艺公司与田大姐等11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期结清拖欠的薪资。同年10月,承办检察官向田大姐等人了解薪资支付情况时,得知该园艺公司仍有3万元薪资未支付。
“我知道农民工比我们更难,按照协议应该在9月份支付完毕,但现在某建设工程公司还欠我们30万元的苗木款,我们的经营也很困难……”检察官跟进了解情况时,该园艺公司负责人说。检察官随后赶往某建设工程公司核实了解情况,向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并表示如果不向园艺公司还款,可以适用代位权来保护农民工合法利益。
同年12月,某建设工程公司将30万元苗木款支付给园艺公司。今年1月,在法检两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该园艺公司将剩余的3万元薪资发给了田大姐等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2/t20240205_642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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