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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卧龙区:清廉检察建设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汪宇堂 胡皓)“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工作由什么部门承担?”“下面属于‘三个规定’中‘不当接触交往’行为的有哪些?”……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清廉检察”杯知识竞赛活动,扎实推进清廉检察建设。

  近年来,卧龙区检察院聚焦关键、紧盯重点、系统施治,不断丰富“阳光检察”工作抓手,助推清廉检察建设。

  该院聚焦“关键少数”,坚持守正与创新并重,在卧龙区率先建立听取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制度。坚持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强化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深化运用“清单制+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责任“分田到户”,细化制定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15条措施,形成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良好局面。

  该院紧盯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质量建设提升年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重拳整治和解决干警思想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3年以来,该院坚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主动及时通报重大事项、重要问题7项,推动全院上下进行思想大洗礼、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深入开展历史遗留、疑难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开展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2人次。

  此外,该院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用力正风肃纪反腐。2023年以来,该院发布违纪通报1期,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清理、评估、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建章立制6项,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家风家训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不断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jjjc/202403/t20240322_650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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