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华受审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14日上午,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原主任袁华涉嫌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袁华利用其担任滁州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省文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投资、人防工程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徐某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014.15万余元,另获取孳息11.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袁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作最后陈述。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403/t20240318_63539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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