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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子记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福州市仓山区委原书记郑子记(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子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省院第三检察部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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