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允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3-23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吴允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允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省院第三检察部、福州市检察院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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