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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还担当者清白 为实干者撑腰

发布时间:2024-03-31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关于群众对泸水市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的实名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日前,泸水市纪委监委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澄清证明会,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遭受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此前,泸水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车辆长时间停靠在称杆乡禁止标志停车路段。作为交通管理的执法单位,视规则与无形,知规而不守矩,在人民群众面前带头破坏和扰乱本职工作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公车办私事,严重的毁坏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党风廉政建设形象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专班,通过调阅资料、走访谈话等方式认真核查相关问题。

  经查,2023年10月18日,泸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与称杆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称杆乡阿赤依堵村、自把村开展“美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8时30分到称杆乡就餐,并将警车辆停放于称杆乡人民政府天保所房屋背后,就餐结束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工作人员步行到市公安局称杆边境派出所做笔录,22时40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工作人员驾驶车辆回单位。当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车辆未违反禁停规定。最终认定该问题线索不属实。

  “感谢组织澄清了对我们中队的不实举报,让我们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今后,我们将始终以人民警察作为自己的第一身份,以更加饱满的工作态度,以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古登中队中队长杨某某在澄清证明会上激动地说道。

  类似这样的澄清证明在该市并非个例。去年以来,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作为清廉泸水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对于符合澄清情形且具备澄清条件的检举控告,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公开澄清正名。并对2022年以来的检举控告进行大起底。截至目前,清仓起底信访举报283件,重点筛查检举控告类不实信访举报83件,为4名党员干部、2家单位消除不良影响、解除思想顾虑。

  此外,为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定点接访、下沉接访和带案下访,并充分依托泸水市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清廉泸水”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还通过“党支部+社区”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册、政策讲解、傈僳语翻译等形式,积极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引导群众依纪依法有序反映诉求问题。截至目前,共发出宣传手册320余册,现场接访50余人次,答疑解惑130余人。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积极开展回访教育,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和文娅 杨蕊荧(泸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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