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检故事·说法】谁偷了姥姥的钱?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不知道姥姥的银行卡密码,更没有偷钱!”12岁的小林(化名)面对姥姥的询问,很是委屈。
小林是五年级学生,平日里热衷“和平精英”手游。2023年3月,因父母忙于工作,将小林交给姥姥照顾。缺少了父母的管教,小林在家里除了吃饭外,就一直抱着姥姥的手机打游戏。然而不久之后,2023年3月12日,姥姥却收到一条短信提醒,提示银行卡里被消费了19861.58元。姥姥询问后得知小林并不知情,就报了警。
警方经侦查发现,这19861.58元钱被用于购买了一部手机和金条,究竟是小林说了谎还是真的另有他人?
盗窃?诈骗?
经警方对案件侦查后查明,小林在“和平精英”游戏中结识了一位自称“大神”的网友,告诉小林可以免费送他游戏皮肤,并且在他帮助下可以“躺赢”。信以为真的小林按照“大神”的指示,将姥姥的手机与“大神”的手机进行了共享。其通过共享程序偷窥到手机中保存的银行卡图片,并利用偷窥到的验证码将银行卡绑在了自己购物软件上,实施了购买手机和金条的行为。
2023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将所谓的“大神”资某抓获归案后,于2023年8月16日以资某涉嫌诈骗罪移送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后,认为资某并非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遂改变定性为盗窃罪,并依法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7日,资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如何挽救网瘾少年?
为解决小林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淮小未”护未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小林的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了“督促监护令”,严格督促小林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院+”协作联动模式,联合社工、心理咨询师为小林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在“淮小未”帮教小组的悉心帮教和正确引导下,如今的小林已经摆脱了网络游戏瘾,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淮小未”是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团队。“淮”指淮阳,也有心怀国之未来的意思;“小”既指未成年人,也代表精致履职;“未”指未成年人检察,更有守卫、保护之意。“淮小未”就是指淮阳未成年人检察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这既是品牌的由来,更是淮阳未检工作的目标。“淮小未”团队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合一”办案模式,能动履职,促推形成辖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形成具有淮阳特色的“未检实践”。荣获河南省优秀办案团队、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河南省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检察官说法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坚持社会共治,明确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学校、家庭、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未成年人如何预防诈骗?
1、在聊天中如涉及汇款,一定要谨慎,不要透露个人信息,始终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载、不汇款的四不原则。
2、保持警惕,在收到不利于自己的信息或接到同样的电话,不要自己盲目行事,可以与家人沟通商量或到有关部门查询事情真伪。
3、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游戏中的中奖信息,购买装备和虚拟货币时一定要通过认证的方式进行交易。
家长如何引导孩子避免网络诈骗?
1、做好自身手机支付的安全措施,不要轻易告诉孩子手机支付密码、银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
2、要告诉孩子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中的人和事,不要将自己和家庭的真实信息散布在网上,不要打开陌生的邮件。
3、提醒孩子一旦觉得网上的内容有问题或感到迷惑,要及时向成年人求助。
4、家长可以适当告诉孩子一些网络犯罪的事实,提醒他们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警惕坏人坏事。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bmfw/yasf/202404/t20240410_6409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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