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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打造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排头兵,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更好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市纪委监委5月27日通报了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涛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问题。

  2010年至2016年,刘涛接受私营企业主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通过打招呼为多家企业和人员在养老项目竞标、经营性公墓审批、医院迁建以及提高工程造价、工程款拨付比例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钱款,其行为严重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刘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刘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市一中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原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赵文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

  2012年至2023年,赵文建在担任市一中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涉案企业在案件审理、鉴定机构选择、诉讼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赵文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赵文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委员、就业和人才中心原主任李聪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并收受、索要他人财物问题。

  2011年至2021年,李聪在担任原开县满月乡乡长、开州区满月乡(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个体商人承揽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李聪在担任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授意招标代理单位串通投标,帮助个体商人以挂靠方式顺利承揽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钱款。李聪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李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李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丰都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新在民爆物品管理方面设置限制性条件帮助他人谋取利益问题。

  2017年至2022年,王建新在担任丰都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干股”形式入股县内某爆破公司,在执行民爆物品仓库配送制过程中设置限制性条件,帮助入股公司提升经营利润,并从中获取收益,其行为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王建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王建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有的纪法底线失守,肆意插手工程项目,与私人老板内外勾结,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大肆收受贿赂,损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服务市场主体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政商交往边界不清,严重侵害市场主体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教训十分深刻。严肃查处上述问题,充分表明市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亲清政商观念,既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以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净化引领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损害营商环境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大数据监督等方式,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大查处通报力度,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网址:http://chongqing.12388.gov.cn/,举报电话:(023)12388。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515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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