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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咨询委第二调研组赴上海黑龙江调研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韩兵)4月22日至26日、5月13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第二调研组深入上海、黑龙江两地检察机关,围绕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进行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张常韧、潘毅琴,咨询委员郑红、王晋、薛江武等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观摩以及集体研讨等方式,深入了解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情况。调研组分别听取了两个省级检察院工作情况介绍,深入市、县级检察院与办案检察官、专家学者研讨交流,并走访部分党政领导、相关政法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两地检察机关在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进展,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同时也不同程度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完备、落实不够到位以及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不断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体系;要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促进各项制约监督机制落实落地;要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守正创新,深化改革,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分别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5/t20240522_654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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